涵江区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促进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消费潜力,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与标准 本次汽车消费促进政策的补贴对象为在涵江区购买新车并在我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和传统燃油车,补贴标准为购车款总额的2%,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贴申请流程 (一)购车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二)申请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方式:购车人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现场提交的方式进行申请。
补贴发放安排 补贴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购车人的账户中,请确保预留的银行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资金流转。
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发现伪造资料或其他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资格,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二)已享受过其他地方或部门同类政策的消费者,请先行确认是否符合当前政策条件。
解释权归涵江区人民政府所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